Benn1963 wrote:
很好,有看到樓主逐漸(恕刪)
還有,我對樓主此樓的標題: " 我不認同:人家超速是他的事 " 相當不以為然。
請問樓主在行駛當中如何得知或者判斷其他車輛是否超速?! 更精確地說,你的科學、"法定"工具(用來判定別人超速)是甚麼? 難道你車上自備測速槍? 就算有,另一個問題,你的法律授權是甚麼? 也就是說,一般人有沒有資格來判定別人超速? 這個問題請你去問一問網路上一堆檢舉魔人就可以知道答案。
也順便告訴一些口口聲聲指控別人"超速"、"飆車"的朋友,你哪裡來的自信可以做這樣的指控?
進一步說一句,正因為大家都沒有任何科學、合法的依據可以判斷別人的車速是否超速,甚至也無法判斷自己的車速是否低於110或100公里,就更應該提醒自己在超完車後讓出內側超車道,保持超車道的淨空,這樣才是真正的合法、合情、合理的尊重所有用路人的路權,才是一個真正合法、文明有禮的現代駕駛人,也才能有助於紓解高速公路日益嚴重、車速日漸變慢的問題。
請大家屏除成見,冷靜想想,如此才真的是一個對高速公路行車效率、安全有助益的正面態度,而不是一堆堅持己見、各說各話,無聊的抬槓、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