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感到不服,歡迎去申訴, 到了交通裁決所, 承辦單位也是建議走法院裁判.

不論是逕行檢舉, 名眾檢舉, 如果申訴成功或裁判不罰, 開單者是否有罰則 (而且不該是國賠之類), 被開單者損失是否應該由舉發者賠償?

罰單金額是會讓被開單者選擇是否申訴? 那麼不就是開單的人爽爽領薪水, 被開單者則花錢跟公務員在處理同一件事. 不僅同工不同酬還貼錢…

再者國賠對於誠實納稅的公民是公平的嗎? 不適任的員工企業是如何處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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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aniLin wrote:
名眾檢舉

“民”眾檢舉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聽起來樓主應該沒有申訴過罰單
所以才會這麼說
台灣到目前為止
還沒有人收到錯誤罰單
告國賠成功的例子
收到罰單可以申訴二次
確定不服申訴結果
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告訴
如果罰單是真的被誣賴的
法官一定會還你公道的
如果你的演技不能贏得法官的青睞
那就沒辦法了
至於不適任的員工企業是如何處理的呢?
你在工作上擺爛一個月
主管或是老闆會處理給你看
出來選總統或立委 不然就好好順從

改變制度或順從制度只能選一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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