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真的常看到不開燈或是燈壞了也不修的車有時閃燈和熄燈給他們看(開到前面把燈熄了,再開啟),少數會理解然後燈就開了但還是有不少不會開大燈也不知道那些車廠的車是不是零件壞了不會有警示連我的FOCUS燈泡壞了,都會跳警示燈這應該也花不了多少錢吧多個SENSOR而己
我猜是尾燈接觸不良,因為頭燈與尾燈是同步的。路上常看到某些機車,我從後面看不到尾燈,但超過他機車後想提醒他晚上要開頭燈,卻發現他頭燈是開的......回到主題,我還是強烈建議交通部,應該立法禁止汽車的自發光儀表.......每次看到汽車沒開燈的,都是有自發光儀表,屢試不爽.....
肩膀好重 wrote:和公路總局檢舉就跑跑(恕刪) 您的意思是說,只要晚上不亮燈,即便是沒拍到前車燈,就當作是壞掉,所以報監理所,通知車主修復後驗車,當然我們知道車主不是燈壞了,而是沒開燈,或是只開日行燈,警察局那邊檢舉有困難,就用監理所請他多跑一趟去運動,下次就知道晚上要開大燈了。我的理解正確吧? 我感覺這方式可以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