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temctl wrote:在美國發生這種事,當地媒體會馬上聯想到是否跟毒品有關,在台灣就不會有這種聯想,頂多會懷疑是否酒駕、精神異常、爭取兩輪族路權,台灣治安還是比美國好太多了。 同樣的事情在國外是『人』的問題但是到了台灣就是『車』的問題真是世界奇觀
健保局要記得出來要錢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95 條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今天這台在高速公路上蛇行的機車換成四輪後面這台聯結車就不會撞上去了嗎?機車上國道違規有錯但把所有的鍋通通甩給機車?前面那幾台車閃雙黃燈閃那麼久都是閃假的?機車是真的白目跟惡劣,但後面的追撞聯結車要付最大的責任,別台都煞的住就他煞不住,事故發生到撞上足足有75秒!如果還要說煞不住乾脆限制1+1車不能上路好了反正煞不住!
明明就都是騎車害的但牽涉到族群玻璃心就不看客觀事實說話了很怕不能上國道 哈~~這跟政治一樣有既定立場 看什麼都覺得很政治我的結論就是 就是那台機車害的(前因)害後面連環車禍 (後果)別說我四輪大爺阿我每天騎車上下班耶
tom5784 wrote:tom5784 2020-10-06 9:59 195樓當所有的車都已經停下來了你還直直撞過去然後怪罪最前方的車為何停下來你的邏輯很好笑耶 你說得這是次因阿如果沒人停,會有這次車禍?因為機車造成所有車輛必須停下來,才造成大車煞不及你的邏輯有問題還是我的?沒有機車→不需要停→不會煞不及當然未注意前車也是有他的責任阿當然這不是把問題扯到機車上國道你今天也可以把這台 "機車" 替換成 "危險駕駛的汽車"
其實大家都忽略了,最後那台連結車遊覽車以及貨車都有適當的減速了而且都有打雙黃燈但是連結車幾乎到了很近的距離才亮起煞車燈重點子車輪胎完全沒有冒煙,代表....只靠前車進行煞車這種情況代表,子車煞車沒有連動或是獨立煞車並沒有被啟動該路段屬於下坡且重車的話,需要的煞車距離是很長的加上子車沒有動作,煞車距離會再加大遊覽車被撞到偏移至內側,代表撞擊力道很大很大還好有遊覽車,如果直接撞到前面那台XX塔,肉餅肯定免不了了....簡單說,開車的時候千萬別開在大車前面,尤其喜歡鑽大車前面的
kenot303 wrote:因為機車造成所有車輛必須停下來,才造成大車煞不及你的邏輯有問題還是我的?沒有機車→不需要停→不會煞不及當然未注意前車也是有他的責任阿 當然你的邏輯有問題如果連結車煞車沒有問題就不會有這後續追撞另一台連結車就煞得住出事這台看起來是完全沒有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