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除了保險公司處理,私下又要關心到什麼程度呢?

看新聞常會看到一方說:什麼都丟給保險公司,對方都不會關心一下,
現在假設2種狀況
1.開車撞到摩托車,對方腳受傷鏠6針

2.開車追撞到汽車,對方保險套脫落要進廠維修人沒事

以上2種狀況,在保險都有保足(賠對方),
險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車主又該關心到什麼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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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的癡漢 wrote:
看新聞常會看到一方說...(恕刪)

看誰對誰錯
對方垃圾找死
我還要去給他上香?
答案是要
因為這裡是鬼島
街角的癡漢 wrote:
看新聞常會看到一方說...(恕刪)


我上次撞到前車

保險理賠我每兩天打一次

交通去了幾次

對方 問了幾次

了解整個狀況我才放心

理賠2萬
街角的癡漢 wrote:
看新聞常會看到一方說...(恕刪)


簡單的說,只要人沒事,你就丟給保險即可。
但如果是第1種情況,你就得小心,因為只要有傷,額外的求償事項就很多,而你的保險公司也不見得會賠足(切記,你的保險公司,不會站在你那邊,他們只站在錢那邊)。

如果把對方惹毛,而且對方又是有法學常識的人,那可以直接告你刑事傷害兼民事,錢的部分,保險公司都會幫你賠,但刑事被判刑,如果拘役個30天,易科罰金3萬元,保險公司一毛都不會幫你付喔~
而且還讓你帶了一個記錄在身上,想必也不是我們所樂見的。

所以有人受傷的話,建議你自己也稍微關心一下,保險公司你也要施加壓力給他們,讓他們積極處理,好好安撫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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