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更 重新堤外道 被開未依兩段轉彎 不解為何?

11/23 更新 申訴回復的公文:

11/23更 重新堤外道 被開未依兩段轉彎 不解為何?
11/23更 重新堤外道 被開未依兩段轉彎 不解為何?

打臉一下在那邊說我違規的~ 麻煩以後客觀一下 不要以偏概全

為了保護個資所有有關個人資訊的 電話 姓名 都反白~ 申訴成功我也不想追究了 ~

各位大大想請教一下

小的今日在往板橋浮州橋方向被開了一張未依兩段式左轉

小的不解
1.我的方向內側車道並未禁行機車
2.內車車道也有機車格給等左轉
3.我也有等左轉號誌燈才行駛
4.無藍底的兩段式左轉標誌,但有待轉格

請問他是以什麼依據開我單,我後面完也接著一台被攔,我跟他都一臉茫然

然後問他說內側車道不是也有機車格嗎?他回說對啊但還是要待轉
問他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啊,他說有待轉格就要待轉,是我交通知識不夠嗎?

然後我跟他就一人領一張紅單了

補:
1.我在內側車道左轉~非外側車道內切左轉
2.已詢問開單員警轄下派出所 那個路口已經改很久了 內側車道可不用待轉 等左轉號誌顯示就可轉了
3.然後我再詢問既然違規事實寫這樣 那能不能請那位警員寫清楚一點 寫他當初說的未依規定待轉 服務員警說開下去的單就無法再做更動
4.警方密錄器無法提供查閱(調閱當時他就是說我們要待轉) 跟 那個路口無監視器
服務的員警說 只可申訴處理~(目前已申訴)

11/23更 重新堤外道 被開未依兩段轉彎 不解為何?

11/23更 重新堤外道 被開未依兩段轉彎 不解為何?
我上下班必經的地方,這路口兩段式左轉的標誌早就移除可以直接左轉了,有沒有待轉格不是兩段式的必要條件,有兩段式左轉標線標誌才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這可以去申訴不然就找媒體爆料。
我也記得那個地方不用,

待轉格與待轉標誌,二者都要有,

只有一個的話不合格,

您可申訴此罰單,

順便寫市民信箱,要求該員警多上點法規課程,專業程度不足,

被民眾提醒了還堅持己見,該罰。
這裡不用待轉

請記下員警編號

申訴瀆職
凌晨2:40分...
大半夜的被叫出來開單補業績
當然趕快開一開趕快回所裡
管你開什麼
警察有開單權力
不管對不對
反正想開單就開單
不爽自己去申訴
不申訴就捐款給國庫吧~~
小禹ω wrote:
小的不解
1.我的方向內側車道並未禁行機車
2.內車車道也有機車格給等左轉
3.我也有等左轉號誌燈才行駛
4.無藍底的兩段式左轉標誌,但有待轉格


樓主只有說內線車道沒有禁行機車,

但卻沒有說他是從哪一線左轉,

所以有可能是由直行的外側車道左轉,
就等看警方紀錄器來打臉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拜託,
就算他要開單補業績,
開出這種單子不怕鬧笑話?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樓主只有說內線車道沒(恕刪)


這我回覆您唷

1.我跟那位都是內側車道
2.他是在台65的正下方攔我,所以不會有你說問題唷
3.如果真的有路口監視器我跟那位一起被開單的還真想調來申訴
壓力鍋 wrote:
我上下班必經的地方,(恕刪)


我也有點懷疑他是不是故意不寫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寫成這種含糊不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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