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論壇大眾的討論獲得許多感想,大家相當討厭被交通檢舉。
再討論下去就會有人說我們是中共同路人,收受紅色資金,弟承受不起。
由於我的無知,先致歉。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原來,平常檢舉的那些闖紅燈、並排停車、危險駕駛、不打方向燈等等的違規者.....都並非故意!
錯怪他們了。




原來,這些違規的人要併排買便當飲料,要闖紅燈搶快,突然轉彎不打方向燈等等的行為,都是因為要見親人最後一面,原來如此啊!



我不該讓這些違規的人見不到親人最後一面!太殘忍!
所以我的決定如下:
一、違規檢舉資料於頭七時才上傳警方,以告慰在天之靈。
二、每年清明節暫停上傳一日!
文章關鍵字
王簡莒 wrote:
經過論壇大眾的討論獲...(恕刪)

你是受到什麼打擊?
那些違規魔人只看前後左右 沒警察 就各種闖紅燈 違規停車

我這裡拓寬4縣道,有4顆燈的號誌,燈號紅變直行跟右轉而已,就一推人直接左轉了
像這不就是欠檢舉嗎?剛開始一天至少都檢舉50件
檢舉到現在一天剩不到10件,有檢舉果然還是有差
清明節暫停上傳一日?
那前第六天違規的人不是會永遠見不到家人???
太殘忍!太殘忍了!你太殘忍了!
建議修改..."每年遇清明節,提前一日上傳",以告慰在天之靈。
王簡莒 wrote:
經過論壇大眾的討論獲(恕刪)


不要對號入座
你認為你是"檢舉魔人"嗎?

正當(常)的檢舉是OK的 分擔警察辛勞 不是嗎?

但是那種檢舉 壓線 無關安全的"漏打"方向燈
故意低速造成塞車 然後檢舉後面超車的
還有檢舉開霧燈的

自己違規 還嗆說 你也可以來檢舉我阿!
這種人很明顯有心理疾病 反社會
你自己是這種魔人嗎?
ace ventura wrote:
不要對號入座你認為你(恕刪)

我不是魔人,只是將車輛日常的記錄器影片跟照片整理一下去檢舉。
沒有刻意要檢舉哪個路段,也沒有刻意要報復的對象。
違規者選擇要犯規,我選擇檢舉,裁罰交給警方,很公平。
貪圖自己方便違規沒有影響到別人就不會被檢舉!
會被檢舉就是太白目,有人看你不爽。

而可以放慢速度再檢舉的人我也有碰過。反制的方式就要用合規定的超車!
不用跟這種挖洞的人拚命,不划算。
況且我還知道對方住哪裡...台灣很小,有車牌還怕找不到人嗎?
愛戀旋律 wrote:
....我這裡拓寬4縣道,有4顆燈的號誌,燈號紅變直行跟右轉而已,就一推人直接左轉了....(恕刪)


那是標誌標線設計有問題才會讓他們“不得已”違規,所以不應該被檢舉,即使被檢舉警方也要行使“裁量權”不舉,創造祥和的社會
ace ventura wrote:
....檢舉 壓線 無關安全的....(恕刪)


你到底有沒有常識啊,都煞不住車壓前輪,壓後輪,甚至壓行人穿越道,壓待轉區,還無關安全

煞車系統出問題不去檢修還繼續騎、開車
是想害死誰,只會推給車子暴衝?
王簡莒 wrote:
大家相當討厭被交通檢舉(恕刪)


也沒有「大家」啦!就特地幾個臉皮厚一些的。
愛戀旋律 wrote:
剛開始一天至少都檢舉50件
檢舉到現在一天剩不到10件,有檢舉果然還是有差


要效率快一點 找警察站點
違規馬上攔下來
效率絕對比你快 後面車輛馬上就改善了

但台灣的紅綠燈也太笨了
如果直行方向沒車輛 有車輛要轉彎 也不會自動變燈讓車輛通行

有一次我停在路口等左轉燈出現 一直被後面的車叭
等了一輪紅綠燈輪替後 才發現原來那個路口有右轉專用燈 沒有左轉專用燈
雖然那個路口經常路過 但那天就不知道怎樣 腦袋只想到四個燈紅綠燈 要等左轉號誌
沒辦法 現在檢舉太猖狂了 所以開車謹慎一點 判斷出錯 但停下車來總不會被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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