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ft wrote:高速公路整路高公局都有告示,「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不要佔用內側車道不是我發明或原創的。 滿不可思議的,真有人把這種公速公路告示牌當聖旨看,話說同樣的一條高速公路上也有告示牌寫說不超速行駛,怎麼一堆人就自動腦補+9把告示牌當成屁。
所以我說樓主什麼時候才要把完整影片po出來讓這麼一大堆酸民們閉嘴真的好想看到酸民們被大大的打臉到現在還不敢po大家在這邊吵了好多佔用內車道跟超速的問題搞不好完整的事件根本是樓主在前面就先剪人家線了呢呵呵一定又有人說我是酸民 神腦補對啊我只能腦補因為樓主都已經特地把影片存下來還截圖給大家公審了卻完全不敢把完整影片po出來啊連所謂的“塑膠袋”都沒有出現呢大家用點腦想想是什麼原因吧就算對方真的是8+9我才不相信樓主真的完全開得好好的他會無緣無故到你前面比你中指勒所以到底是佔用內車道 龜車還是真的遇到莫名其妙的8+9亂切亂比中指還是有什麼其他問題請樓主把完整影片po出來一切真相不就水落石出了?我先說對方絕對有很大的問題絕對在馬路上這樣的行為是完全不正確的但我真的不相信樓主是完全無辜的啦特別放圖上來公審 再一副自己沒問題其他人都是酸民的樣子表現不想爭了 不會放影片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大家自己想想看但我還是真的很樂意樓主放影片上來打我臉啦拜託快點放影片把我這個酸民臉打得腫腫熱熱的不過最後講認真的 都吵成這樣了更重要的是讓大家知道真相是什麼是誰出了什麼問題造成衝突讓大家以後上路可以避免類似的情況吧不然只是丟一張圖想要大家公審吵成一團也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到底有什麼意義?
mko456nji wrote:要超車再開內線,除非...(恕刪) 今天從高雄開到台南六甲看落羽松,國一內線短短1小時車程,遇到十幾台Toyota車,限速110開表速104以下(GPS98),明明前方沒車,硬是要佔住閃燈還不讓,超到、幹到懷疑人生…如果不是比中指沒用,我還真的想伸手出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