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把小事變大事而且"先出手推人激怒對方"這事後要追究也是有瑕疵影片25秒前,口頭警告都還能解決-------------結果警察第一個問題"還沒說要逮捕就動手推人"這不屬於公權力的動作結果對方被推了好幾下後直接不爽大爆走,才有罵人和反推警察第二個問題是"激怒對方後又沒有安撫,反倒是直接搬出公權力要押人"是警察先推人的,但他好像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幹嘛大媽暴怒問"你推什麼~你推什麼?"警察又突然變成執法者了?這時才說要押人?------------警察不能被激怒,也不能和對方用私人語言吵架這都是警察本身的專業美國警察很兇,但在沒有說要逮捕你之前絕對不會碰你而且能用口頭警告解決的事,也會再三警告過程大多是一直重複講你犯了什麼法~你犯了什麼法~你犯了什麼法~再亂你會被逮捕~再亂你會被逮捕~再亂你會被逮捕~這個階段絕對不能主動激怒對方,要盡可能讓事情在此結束因此美國警察在這個階段都會花很多耐心和時間口頭警告因為沒人想進入動手的階段------------這個警察真的太菜不然就是我們的警察訓練SOP有待加強影片25秒前能口頭警告的部分被警察自己破壞掉了弄到自己下不了台,還搬公權力出來押人都忘了是自己先推人的.....如果推人的這個動作有問題那婦人的反推和回嗆都有因果關係,後續強押的合理性可能也會受到質疑-----------跳過口頭警告的部分直接動手就是這次唯一的瑕疵25秒為分界點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取締違規停車拖吊作業程序發布日期:108-05-09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一、依違規事實填製舉發單:違規車輛經執勤員警完成照相採證及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後,執行拖吊作業。二、於原停車地面留存註記、攝(錄)影存證:執行拖吊違規停車車輛時,應就違規事實、地面留字與車輛損壞情形照相(或攝影)存證,並應在原停車之地面,以臘筆書寫被拖吊車輛之車號、拖吊保管場名稱及保管場電話號碼,字體應工整清晰可辨。三、貼妥車門封條:拖吊前,應檢視該車輛門窗是否關好鎖妥,對違規車輛車門及後行李箱黏貼載明日期及執勤員警職章之封條,以防車輛拖離現場後再被他人擅自開啟車門,竊取物品。四、指揮拖吊作業人員使用輔助輪:執行拖吊時應使用輔助輪,但因地形或其他特殊情形無法使用輔助輪者,不在此限。五、執行拖吊工作時,應協助指揮疏導車輛行進,維護作業安全。六、執行時填載「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當場填製違規事實、車號、車種、時間、地點、舉發法條)三聯單,1聯留存,其餘2聯交由拖吊車司機隨同被拖吊車輛攜回保管場建檔。七、汽、機車放車原則:(一)拖吊汽車時,如違規汽車未上架或輔助輪未架設完成,且未拖離原來位置,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即指揮停止拖吊,並請其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資料)及車輛鑰匙或啟動裝置,查核無誤後,依法當場舉發,責令駛離。(二)機車未移置於拖吊車上或其升降平台上,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即指揮停止拖吊,並請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資料)及車輛鑰匙,查核無誤後,依法當場舉發,責令駛離。
險路勿近 wrote:政府不支持警察公權力,任憑一些骯髒立委議員或其它狗官關說,社會治安如何好?各縣市警察預算應該由中央統籌,不要再讓警察被地方政府綁架! 應該把垃圾議員或狗官關說的,統統報料給媒體,輿論力量是很大的,那些垃圾議員或狗官就是要這樣治!總有一天,垃圾議員或狗官會被清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