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嘖嘖...說著說著不就自己跳出來了,先清算出身那套馬上就搬出來,然後有色眼鏡戴上去鬼扯什麼”特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懂?難道台灣人民應具備更好的文明素養是錯的!?不是顏色對了才有基本人權,但顯然有太多人是這麼想的;
真TMD笑死人, 台灣的人權有平等?那個228每年都搖旗吶喊的撈出來鞭屍, 也都已經被炒作成978了!!昨天這個新聞發出, 現今的執政黨有沒有過為這些受害者爭取過人權,獲得應有的賠償和道歉? 答案大家都心知肚明!!!1天供3百人洩慾!日軍強逼慰安婦注射「606藥劑」 恐怖副作用曝光每年228要國民黨道歉, 那有每年要求交流協會駐台代表道歉嗎? 駐日代表有向日方抗議嗎? 屁都不敢放一聲!!
Hermitissimo wrote:嘖嘖嘖...說著說著(恕刪) 只是一些網軍及綠色井底之蛙刻意挑起他是大陸人那塊的.大多還是就事論事,不用理會那些人.話說警察最後處理是有瑕疵的,太衝了.我想事情發生後老鳥應該會傳授一下經驗.
警察拿著手銬在那邊晃半天,其實已經有很多機會可以上銬逮捕了,沒必要再喝令人家趴下或動手勒脖子,更沒必要在嫌犯已經被壓制在地的情況下再噴辣椒水,這個已經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了。光天化日那麼多人圍觀之下還敢這麼做,沒人在場的話那就很難想像會怎樣了,希望台灣的治安良好不是因為警察很粗暴。要衡量一個國家是否為法治國,是要看這個政府有沒有在守法,如果這個國家的警察違法濫權,讓人民害怕不敢違法,那治安再怎麼良好也不能稱之為法治社會,民主自由都是假象。反過來說也一樣,就算是一個專制或威權政體,如果政府都能夠依法行政,讓人民能夠安居樂業,那也是一個會受到國際社會尊重的法治國家。
A辣愛怕跑 wrote:其實民眾不管是違停 還是辱罵警察真的不要動手 妨礙公務現行犯,警方有權力壓制並帶回處置其他人是真的不能動手如果有充足的教育跟後續審核機制我反而贊成警方執法能有更高的權力(如動用槍械)但是相對的濫用權力就要受到更嚴厲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