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支手指,指的別人時!! 還有四支手指,指的自已!!我看停這樣,也沒什防礙到別人,就給個方便!!如果自認外出都是把車停在格內的好好的,走路都在班馬線內,沒幹這等事! 那就隨你順便想問樓主,到麥當勞吃東西有保特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嗎??PS:世上太多人打的正義旗號,而自己幹的也是鳥事!
kerate13499 wrote:桃園蘆竹麥當勞前人行...(恕刪) 笑死人,整排違規加上馬路上貨車那麼大的違停不講,專挑兩台大一點的摩托車出來嘴,我就問你啦,上面這些真的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是誰啦,人行道剩下寬度是窄到不能走了是不是,你敢就全部一起檢舉不要在那邊針對啦,真他媽笑死人有夠可悲,到底要活得多可悲心裡才能這麼扭曲啊,你女朋友被騎大車的搶走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