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為載客突然變換車道,後方機車撞上

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車速不快,計程車從內線突然切換到外線要載客,計程車車頭3分之1在外線,車尾5分之1在外線,機車騎士因而擦撞保桿右側,機車左邊煞車桿撞上計程車右邊方向燈,因車速不快,所以也沒倒車,僅左手無名指撞上,造成無名指小範圍骨折和嚴重腫脹。
請問這樣的事故,責任在?是否可提告?
(已驗傷,並至交通分隊筆錄)
P. S. 計程車司機已消失不聯絡,司機說他才因為車禍被判刑4月,沒法賠償我方,最多包3000元。
垃圾小黃,先等初判表,既然他不在乎就提告讓他再多背一條。
胖胖瓜 wrote:
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車(恕刪)


告告告 不然就只有 強制險的醫療實支實付..................................
出事過了 還這麼任性在路上做殺手
壓力鍋 wrote:
垃圾小黃,先等初判表(恕刪)

收到,他真的沒資格上路,像行動不定時炸彈。
判4月被罰12萬阿

你就再讓她被判2.3個月

再讓他罰個6萬9萬的

3000叫他去繳給政府啦
胖胖瓜 wrote:
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車(恕刪)


3千加減拿
胖胖瓜 wrote:
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車(恕刪)


有證據證明內切外嗎
告的好
神魔亂舞 wrote:
有證據證明內切外嗎(恕刪)

有報警啦,交通分隊警察也拍照了,那位司機應該也是儍儍的跟員警說他要右切去載客人。
另外監視器也有錄到他右切的畫面,如果當時我立刻向右或是急煞應該不一定會撞到,
因為我方車速並不快,但怕倒車也怕後方來車追撞,只能慢慢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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