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9938 wrote:再不滿意,還可以走上法庭答辯,反正想告多久都行,但要注意,法院判完,要有新事證,才能上訴哦!不是你不滿意就可以上訴的, 你搞錯了吧,不知道你是說哪一國的訴訟程序? 我只能確定不是中華民國法律
樓主看看這位專門在處理車禍的專業人士這篇文章吧,直行車一開始也是被警方初判30%比例後來這位專業人士請他花三千元鑑定後的確是0肇責直行車與變換車道車禍你們的情況有沒有完全一樣我是不知道不過就是同樣直行車遇到變換車道的事故這樣你也可以拿你的案例問他不過記得人家的規矩就是請你往後保險找他保讓他有錢吃飯這樣而已
p7242392 wrote:初判表沒有任何法律效...(恕刪) 沒人說初判表有任何效力,它只是警察依雙方筆錄與現場情形還有相關佐證資料進行初步判斷,他給的肇責比僅供參考,但也確實是警察給出來的,並不是保險公司還誰寫出來的唷。他的肇責是給雙方無明顯爭執且都欲快速解決問題的人去調解或私下和解使用,調解委員或有相關知識的和解見證人,都會說明“初判表肇責僅供參考並無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有任何不服,可自己花3000去申請鑑定,但鑑定出來的結果就無法有任何異議。雙方是否都認定初判表的結果?”所以不用在這邊戰初判表如何,不滿意就鑑定,說再多初判表還是那樣。。。與其去產生新的問題,不如去解決舊的問題來的好。還有樓主影片中很明顯就不是直行車了(雙方都是變換車道),不用一直討論直行車有路權還是相關的東西了。。。這樣並沒有任何解決問題的幫助,相信樓主自己也是希望能順利的將事情解決。
老師我有問題 wrote:“初判表肇責僅供參考並無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有任何不服,可自己花3000去申請鑑定,但鑑定出來的結果就無法有任何異議。雙方是否都認定初判表的結果?”所以不用在這邊戰初判表如何,不滿意就鑑定,說再多初判表還是那樣。。。(恕刪) 3000的鑑定並不是科學鑑定所以只要說服法官是可以請警察大學之類的再次用科學驗證所以...3000其實可以省下來上法院再請國家鑑定即可
DED wrote:3000的鑑定並不是...(恕刪) 是呀,鑑定非科學方法,而是第三方機構,與當事雙方在某一地點進行事情經過的敘述與答辯,從而判定事件的主次因和肇責歸屬。而私下去鑑定一方面是可以自己私下和解,另一方面可以在私下和解過程中,省下步入司法程序的繁瑣與浪費司法資源,畢竟事故爭執天天都有,但開一次庭耗時耗力,還不一定能完成,不如自己先嘗試私下和解或調解,即可省去上法院的麻煩,也可以為社會省下司法資源給更需要的人。現在很多人都濫用司法資源,不管是不是車禍或是什麼案件,造成很多更需要的人沒有資源可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