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
你好棒棒會挑錯字好厲害!
這項權利並沒有什麼功用但卻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所以必須修正!
已經不是錯字問題
權力和權利差很多
連這兩個詞都不分還好意思談什麼普世價值
再加上沒邏輯沒論述基礎點也只能用這種方式反駁別人了
頗呵
還有
何來負面影響?
我只看到違規魔人氣的跳腳而已
呵呵
SteveZ wrote:
我不懂法條是有改過還是怎樣,個人經驗是
分地點,你的運氣,和執法人員的心情。
通常是不會,但是很經常也還是會中。
看我上面的回复,晚8點過後黃線的狀況。
現在正義魔人那麼多,都嘛是被檢舉的。
在台北全區和新北的熱鬧區,紅線就不說了,停個2,3小時,我跟你擔保百分之百會中標。黃線偶爾也還是會中。
我說的狀況,不分白天晚上,24小時,我都不是挑交通繁忙的主路停,而且都是很開闊的地方,完全不會影響通行和安全那種。大部分的時候都是不得以,但是只要車一離開視線,目前來說基本都會中標。
結論就是,老老實實找停車場或者格子停。
Mr. Cold wrote:
我把你原文拿來一樣造(恕刪)
宙王 wrote:
那是你認為我分不清權利與權力,實際只是打字沒選字!如果要把這個當討論重點只能顯示你發文的不成熟只能戰錯字!
負面影響你隨便google都有!不懂就不要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