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只是寫寫心裡話
1.交通違規檢舉交給磨人,前方急煞或惡意逼車,及時閃躲沒打方向燈,交給後車檢舉
2.警方無視貨車超載、貨車吊車行駛高架道路、重機超速亂鑽、大型貨車堵住巷弄搬貨、無視機車蛇行改排氣管呼嘯而過,機車逆向跨越雙黃線、放任機車在路逆向停到對向車道大量佔據跨越停止線、無視各大飯店或知名商店門口並排違停、無視知名修車廠門前違停車聚、無視更改排氣管店家巷弄試車超速及噪音、無視公車未排隊行駛專用左右轉車道直接跨外線轉彎、無視計程車聚集紅線聊天攬客、大哥不爽砸場握手言和、無視外勞街頭違規更無須扣留、無視機車電動車單車逆向行駛、無視店家佔據路面
3.警方取締無人無店家無住宅有紅線路段、深夜路口未依號誌左轉、過肩摔陌生臉孔路人、抓禮讓會車說押到腳、未及時停車盤查即開槍射人(不試射輪胎槍法好准直接斃命)、路邊停車可前後包抄盤查、雙向無中間線巷弄但取締車頭逆向停車,巷弄停車下客舉發開單違規停車、民眾無證件帶回扣留8小時、只要新設民間停車場即塗銷停車格(亂塗不明顯)拖吊原可停車位置(官商協議好棒棒),假日拖吊停放機車格(原車格但全改機車格),但機車停汽車格不見取締
總結陸上交通警方目前幾乎無視無取締、就看檢舉照單舉發、路口指揮交給義交、槍擊要犯交給霹靂小組、大按件大違規毫無警方作為,似乎檢舉已經取代警方,警方交通執法幾乎是不作為或是與民意相反,建議政府裁撤1/2警力,節省開支全力交給檢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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