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魂小桑 wrote:
????所以呢?!!
所以,您只要一年花7千就能免除撞到超跑或人沒錢賠的恐懼
期魂小桑 wrote:
甲式限是車體保費是3萬,上限五十萬。超額度保費是七千,上限是兩千萬!
甲式車體險是您自己「不小心」把VIOS撞爛
保險公司會賠您那台VIOS的價金,是賠「自己」的
第三責任險是賠「別人」的
您依舊搞不清楚錢花在哪
小弟只有花三千保「丙式」車體險
連同駕駛人、乘客傷害險、代步車險跟強制險
一年花一萬多在車險上
就能省掉很多麻煩
期魂小桑 wrote:
你該不會真認為保險公司吃素的吧
小弟只看到您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擅加評論而已

第三責任險及超額險的作用您搞不清楚
才會拿來跟車體險比較
車體險貴的原因
在於保險公司總要擔心您「自己」想換車吧


我在想,問題的癥結在於目前交通事故賠償的思維是「你有過失所以你就該賠償人家的損失」然後依過失的大小依比例賠償。這也不能說都不對但確實存在著問題,因為交通事故有其因果關係,沒那個"因"就不會有這個"果",例如一台VIOS在速限50的道路上以60~70在跑,雖然超速但也是跟上車流其實對其他用路人並沒有明顯危害,結果有一台賓利仗著車子大看都沒看從相隣車道就切過來,因為距離太近使得VIOS來不及反應而A到。這就一般情形VIOS很難完全無肇責,可能3/7或2/8,然後就造成這樓主題講的情形。超速是違規沒錯啦!但要不是那台豪車硬切人家也就順順的跟著車流走不會發生這種鳥事,結果因為你的隨便害我無端賠一大筆錢給你,確實讓人不服氣。如果能將事故賠償的思維改為「你有過失所以你要負責自己的損失」然後過失大的一方還要依比例補償對方的損失。例如一個闖紅燈撞上一個逆向行駛,肇責5/5兩個都半斤八兩一樣差勁還有什麼臉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各自花錢處理自己就好;但若前述的超速行駛(非嚴重超速)被一個變換車道看都不看的豪車硬插擊落,超速當然有肇責(如果被証實的話)至少會被說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比例可能是3/7或2/8,則如原則各自負擔自己的損失之外,因胡亂變換車道危害性高(所以肇責高),所以除了負擔自己的損失外,也要補償對方40%(3/7)~60%(2/8)的損失以示警惕。
如此,則補償對方損失的都在肇責大的一方,肇責小的一方則僅負擔已方部份損失,亦不失為一可行之方式。
不過這種做法是有個漏洞,如果在雙方防護等級差異大的情形下,例如汽車撞上一個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則行人被撞個半死但不僅一毛錢拿不到還要賠償對方,那可能造成以後開車看到行人機車等違規也不會用心閃避保全人命。這好像又造成另一種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