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9 條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左列規定:六 : 起步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十 : 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者。*******************************************************************************************遊覽車應該從大門出來右轉慢車道,併入快車道之後,找合適的地方迴轉;或是走別條路。現在保全出來擋住大家去路,好讓遊覽車大剌剌切過去,然後跟我說禮讓是美德???
bibliophlist_32 wrote:有必要這樣嗎?不然你(恕刪) 你們都沒搞清楚, 我們是在道路上前面暢通無阻還是綠燈的情況下,保全衝出來攔住我前面2台機車, 我才被迫停下來!而且當時遊覽車是在廠內, 還沒開出來的!!!!!所以我才問保全可以這樣爛車嗎?
保全不能攔阻正要通過的汽機車。保全要做的,是幫忙大車司機看有沒有車要經過,沒有問題就讓大車趕快開出來。這就跟一般的路口左右轉一樣,轉彎車可以搶先爭道要直行車停下來讓他先轉彎嗎?保全去攔阻汽機車讓大車先轉彎出來,就是轉彎車爭道不讓直行車。在一般的十字路口你都會公幹轉彎爭道的大車了,怎麼大車要轉彎出車而讓保全去攔阻直行車,就反而變成是直行車不讓轉彎車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