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了一下終於看到一個車位,結果竟然有人坐在機車上滑手機霸占車位….
我:「先森…不能這樣霸佔車位啦,我要停車哦」
某先生:「我朋友要來找我,我先幫他佔車位,他在附近等下就來了」
我:「不是,魔狼阿捏欸啦…..」
某先生:「不然你報警啊?」
直接嗆我去報警……
小孩也在車上,老婆叫我不要跟他爭,頭搖搖嘆個氣就開走了
繼續繞了好幾圈,終於找到車位,結果走回去的路上
那個人竟然還在機車上….也又過了20分鐘了吧

這種有辦法事後檢舉嗎?有機車車牌
我看4/30新制上路46項可舉報項目好像沒有這條….
現場報警花時間,警察來可能他也跑了?
如果跟他吵贏了,我停進去,他會不會來偷刮我的車….(俗辣怕)
應該不能學中國,直接開車把人頂開吧….
駕駛一招治「人肉占車位」倒車強行頂開2女 警認定:不涉及犯罪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171705
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