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肇責

請問各位,
粉紅框是老人家A,黑框是我的家人B,AB都是機車,
AB原本都是同向直行,A車在前,但是兩車相距大概不到一台車的距離,
因為直行的路段是早上的市場,車流大,車速也慢,
A本來要靠路邊停車,發覺對向路旁有停車格,就在未打轉彎燈,且想要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直接左轉,
導致B撞上A。
A輕傷,輕微車損;B無傷,無車損
以上內容都是A跟警察講的

想請問這種情況下肇責通常怎麼分配呢?
感謝各位幫忙。
A、B都有責任,和解各自回家,免得浪費國家資源
liyi6887
是要和解沒錯,只是想先評估看看
【A發覺對向路旁有停車格,就在未打轉彎燈,且想要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直接左轉,導致B撞上A。A輕傷,輕微車損;B無傷,無車損
以上內容都是A跟警察講】
那A不是太過實誠,就是腦袋進水,這樣告訴警察,不是明白說自己錯比較多嗎
B無車損?怎麼辦到的?
liyi6887
對方是個7、80歲的老人家,可能嚇到了吧她兒子聽到母親這樣講,也是當場無言。至於B車,因為本來就有小擦傷,分不出新舊,B懶得去修了。
bradia wrote:
B無車損?怎麼辦到的?

可能是機車吧。
liyi6887
是的
archersag6
你圖示需要標示一下汽機車
B未注意車前狀況,7成。A 3成。
A受傷可以吿B過失傷害。
對方七你三
對方未打燈及未依規定跨越雙黃線
你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有受傷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所以你會比較吃虧
看當下反應時間,若是對方忽然左轉,也沒打方向燈,有機會無責。

主要看你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或當時做的筆錄。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ccs911
沒有機會,同一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神我人
怎麼可能沒機會,機車是可以併行在一般車道,我跟樓主差不多情況,也一樣無責。
後續來了
初判表記載B: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希望這件事就這樣結束
也給同樣發生輕微碰撞的人參考喔
神我人
恭禧樓主,這結果不意外。
liyi6887 wrote:
後續來了
初判表記載B: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希望這件事就這樣結束
也給同樣發生輕微碰撞的人參考喔


有始有終,給樓主加個分先,

通常這種小事,初判表出來,應該也就結束了,
對方要多花3,000元去車鑑會,機率應該也不大。

說恭喜樓主似乎也不太對,畢竟還是倒霉事一件。
但還是恭喜樓主!!
liyi6887 wrote:
後續來了初判表記載B(恕刪)


無責歸無責
這只是針對民事部分你可以免責免賠對方
但對於對方賠你願不願意拿出來又是一回事了
且對方有受傷依然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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