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昨天的車禍,談自發光儀表設計的荒謬!

速控鎖非常久以前就有了,不知道樓主所謂的以前沒有是什麼時候?
前幾年有一段時間說法規不允許有這配備,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這規定又不了了之了。
只要熄火後或感應到撞擊時能夠自動解鎖,
這並有沒什麼。

自發光儀表是利大於弊,它對於增加儀表的辨識度非常有用,
樓主說的弊病就是靠自動感應頭燈解決,
記得現在Toyota的車款都有這配備,甚至燈具控制桿上連Off位置都沒有,
但還是有很多車主千方百計想把Off功能改回來
日德歐系進口車,在安全設計的小細節上還是比較細膩
尤其歐系
光是車內照明、門鎖、窗戶,流程細節的安全考慮周詳就完全不同
但美系不敢說,只開過老爸的buik跟龐帝克..

國產車自研發的腦殘設計倒不少
對三寶而言

自發光儀表應該要搭配全時點燈的大燈

而且大燈的auto 是不能被關閉的才有用
重機的錯扯到汽車上面去。好險真的重機無法上國道
SPITFIRE02 wrote:
由昨天一台阿普利亞大...(恕刪)

大重機嚴重超速不檢討,檢討前車沒開燈,笑死。
nccl
原來只能探討比較嚴重的過失,次要的不能討論....你這邏輯很適合當政治人物,自己負面新聞發生時趕快用更大條的新聞來吸砲火!!!
雖然自發儀表板設計是錯誤的,但是也不少真的開的就是舊車不可能有自發儀表板,但是就是很智障的沒開燈....

曾經在高速公路遇到沒開燈,道路光線不夠,幸好車輛頗多,大家彼此距離不會太遠還不至於看不到,也因此車燈密集度不低,才不至於發生意外....
當時沒開燈的在內側,我中線開到他旁邊把大燈切成小燈半秒再打開,此時他的視野變暗非常明顯,他卻沒反應,我又切小燈在打開,他還是沒反應....
心裡OS:槓這麼明顯的提醒了還沒反應,是瞎子還是智障??
依照樓主的邏輯,
未來的電動車也要使用不會發光的類比指針了...

世界在進步,
科技在進步,
4輪車改朝換代,
2輪車一樣也在進步。

有問題的一直是駕駛人,
不論是開4輪或2輪。

4輪駕駛不開燈是3寶,
超速的2輪駕駛不也是3寶嗎?
SPITFIRE02 wrote:
由昨天一台阿普利亞大...(恕刪)


想到這個發光儀表一定有想到會忘記開燈,所以 不是都有個 Auto 的大燈選項?
就撥到這個選項!! 不就可以解決嗎?
HI I am Gary!~ http://mussod.pixnet.net/blog
RTYB0208 wrote:
重機的錯扯到汽車上面...(恕刪)


雙方都有錯才是事實
車禍不是單純一方飆車=全責

就像沒有駕照也未必有肇事責任
這場事故端看後尾燈亮,是否能避免這場事故發生

就我們看起來,的確老遠看到有車燈能發現前方有車,是會減速的,因此本來前車車尾燈有亮的話,可能可以避免。這時責任就有了。

上路請先記得遵照所有法規行駛,不然就算對方嚴重違規,自己也是有責任的

我們守法的比起碰到重機撞屁股(反正我們不會死,守規矩開燈又無責任不怕罰)
更怕去追尾沒開燈的(國道上這就有機率自己會掛,沒掛還要賠錢)
限速60KM/h的路段,開到180KM/h+,本來就是後果自負。
CcCManCcC
這說法是網友期望,但法律面不是這樣
bbvvccjojotv
前提是前車無違規,夜晚不開燈警示後車,就是屬於嚴重違規,就跟左右轉不開方向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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