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聚合體 wrote:那你為何不說若大貨車不違規左轉,直行車就算超速闖紅燈也不會撞上問題在於誰才是肇因 羅輯很不好呀什麼叫因?因是拿掉,就不會發生所以a 超速+闖紅燈b 大車左轉那個是因?b是因?大車不左轉、機車會呀、機車不左轉、汽車會呀、汽車不左轉,腳踏車會呀只要a 這個因還在,發生意外的情況還是層出不窮呀但是將 a這個因拿掉大車左轉、機車左轉、汽車左轉、腳踏車左轉,都不會發生這麼嚴重的意內呀。所以誰是主因?
重機只要不要超速闖紅燈,今天根本不會出事.不過大貨車在不該左轉的路口左轉,不可能無肇責,肇責應該是五五.不過法官常看在死者為大的情況下判對方較重的肇責,所以也有可能是七三.後座跟著陪葬的小孩比較倒楣,如果我是家長一定告重機騎士的家屬讓他們賠到脫褲子.嚴重超速跟縱火是一樣危險的殺人行為,台灣對嚴重超速處罰真的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