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Ky898 wrote:越來越多的科技執法,...(恕刪) 不意外啊,太多那種投機取巧心態的人總覺得自己稍微怎樣...又不會怎樣...但孰不知自己造成人的不便,甚至影響安全還不自覺這樣也好啦,科技執法沒有所謂的人情壓力違規就是違規,不想花錢就乖乖遵守規定自己注意法則
科技執法設置再多也只是做半套而已,應該要有配套措施。比如:吊銷職業及一般汽車駕照之外,還要立法規定,如有顧主仍聘用無駕照員工,從事駕駛車輛的工作,顧主罰10萬元。如果是承攬或契約工的司機,則顧用方應主動解除承攬或契約,違反規定的顧用方抓到罰10萬元。也就是說,只要是從事職業駕駛車輛的人,都應該登記在資方設置的平台上,固定一個月一次,檢視駕駛是否被吊銷駕照。畢竟職業駕駛人,常時間駕駛交通工具,應該更要防止無照工作才是。這只是個粗略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