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對了,大家都安全不好嗎?

JDKy898 wrote:
越來越多的科技執法,...(恕刪)


台南也開始囉囉!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paper/1554536
違法就該罰。沒啥子好講的
被警察抓到,被他人檢舉,被電腦抓到。都是一樣。沒啥子好講的。

我是絕對支持。
太好了, 請檢舉魔不要跟科技執法搶生意.
junsport1983 wrote:
你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還...(恕刪)


你是有上路開車還是你都在家用鍵盤開車?

記者餵你甚麼你就吃甚麼......

還是其實你也是變換車道跨線不打方向燈的哪一群

考照標準低+道路標線標示亂畫的一堆

科技執法只是用來增加國庫收入...

對改善交通一點幫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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