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靜止狀態被撞,初判表寫無肇事原因
2。維修費是10幾萬(已修復),車價減損是透過line以照片及維修工單的方式,向可作為法院判定之鑑價的第三方詢問的,鑑定費用是一萬元,我還沒去做的原因後面會提
3。車價減損的看法,屬於主觀沒有對錯,就我而言這起事故我無肇責,卻導致我的車價減損,所以我求償合理不是嗎?至於沒有賣就沒有損失也沒錯,但修復後的狀態包含:異音、隔音、油耗。。等等,真的不如以往,難保1,2個月內受不了就賣了,到時該找誰要?
最後,我想請問的是,單純就我保險的目的來說,不就是發生事故時,能負擔我的修車費用(額度內),而我不用出錢,這樣理解應該沒錯吧?怎麼會我要求修車期間代步費用,我的保險跟我說那對方保險也會要求折舊,而這中間產生的價差會跟我要,因為維修費我的保險公司已經先出,我是怎麼想怎麼怪,還是我哪裡理解錯了,再請各位指點一下,感謝


SHAN6689 wrote:
最後,我想請問的是,單純就我保險的目的來說,不就是發生事故時,能負擔我的修車費用(額度內),而我不用出錢,這樣理解應該沒錯吧?怎麼會我要求修車期間代步費用,我的保險跟我說那對方保險也會要求折舊,而這中間產生的價差會跟我要,因為維修費我的保險公司已經先出,我是怎麼想怎麼怪,還是我哪裡理解錯了,再請各位指點一下,感謝
同樣以我上回那自身經驗分享, 要先看你有沒有投保代步車險(非車體險,第三人責任險範疇)
當時這台車有投保富邦代步車險,日額1000,最高五天(5000元)
車輛修復後,以原廠修復單據(維修期間紀錄)申請理賠5000元; 5000夠不夠? 當然不夠... 這台車當時車禍後快兩個月才回來! 但不無小補.

若你沒有投保代步車險,那就是自行提供相關單據(計程車,租車費),在調解委員會上向對方追討; 能討到多少就是未知數了! 談不攏, 一樣走民事庭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