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都是違停!Cheap批陳歐珀「違停之父」 助理上線對嗆

linlaubay wrote:
我不覺得警察沒有能力開單,問題是開太多單,長官會被叫去拉正。

這位朋友您突破盲腸了
這種事在台灣是有真實案例可循的
長官被民代叫去拉正
基層就被長官叫去拉正
只有拉正還是好的
記過, 調職什麼都可能上身
人家警察也是上有老母, 下有妻小的
stoak wrote:
李鈞冠表示限縮檢舉是由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連署通過的,當時所謂檢舉達人與違規魔人的對立甚深,警方也提出檢舉氾濫造成警政負擔,陳歐珀提案先勸導再舉發,完全沒有提出限縮檢舉,最後修法是依照交通部及警政署的版本,經過交通委員會跨黨派委員共識通過。


我早就跟檢舉魔人說不要再浮濫檢舉,
不然遲早有一天檢舉權利又會被限縮,
但是檢舉魔人依然故我的做反社會人格的事情,

如果是一般正常的檢舉請問一般人會反彈嗎?
打個比喻 台中cc哥有哪幾個不反感?

所以會造成這個局面不就是檢舉魔人害的?

不過整個交通會爛完全是政府規劃爛的問題,
打個比喻韓國交通本來也是跟台灣差不多爛,
但這十年改善了交通硬體規劃設施及宣導教育,
交通死亡率馬上掉了下來,
CHCHickenROW
看海成花 沒事,一個免費打義工,幫警察處理交通問題的行為都可以被你扭曲成檢舉魔人了,我只能說你別和國小生聊這個啊,會被笑的,會被笑怎麼不好好做人呢?
CHCHickenROW
不過大部分台灣人確實是這樣的,為了讓自己不被開罰單,就開始合理化自己的違規行為,開始搬出背景多悽慘,或是污衊發現問題的人,也永遠不會幫那些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說話,這就是可悲的情理法。
廢二輪=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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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立法「全面禁止人民檢舉交通違規才是正解!!」幫助警察們走出戶外工作!!而不是坐在辦公室領乾薪





stoak wrote:
人行道都是違停!Ch...(恕刪)
在這動不動就"選民服務"的年代,罰單還是能少開就少開

要不然就像早先那位違規剋星(警察)被上面調單位
自從縮限檢舉之後,違停極大幅度飆升
滿街都是違停
違停越來越大膽,直接停路上不靠邊
陳歐伯真不虧是違停之父啊
CHCHickenROW
看海成花 對啊,把檢舉違規的人處理掉,違規自然就會解決了,不愧是邏輯大師,太厲害了
icchenk
15151515151515151515
一開放
人種的劣性就露出來了
altairchou
沒錯!亂檢舉的真多
警力不足以應付這麼多違停是事實,違停車輛太多也是事實,不給民眾權利檢舉也是事實,但為何不開放給路邊開停車收費的來做錄影或拍照,然後由警察開單呢?讓路邊停車管理業者先接受訓練,避免舉證不足,並對所舉證成立的罰單,讓管理員分紅,相信會比一般人民檢舉更有效率!
眼觀耳聽
先確定路邊收費員在開單過程中不會被違停魔人打再說吧
max0706
當初要限縮不就是說坐在電腦前面審核照片很浪費警力
我很早就說過直接開放民眾檢舉,然後檢舉獎金就五五分帳,檢舉人拿五成、政府收五成,皆大歡喜!

檢舉人一方:可以一吐怨氣,降低失業率、確實充實人民荷包、促進家庭和諧(因為有錢了)、經濟也隨之繁榮!

對政府的優點:充實國庫歲入,因為九成以上的交通違規並沒有讓警察去取締到,所以也沒有開單;如果開放民眾檢舉的話,這些原本不見或沒有預期的罰鍰收入,就至少有一半會回到國庫。

相對的就可以限定檢舉設備只能從行車記錄器,或是架在安全帽上的GOPRO之類的攝影機擷取出來的才算數,其他的就一律先告發檢舉人行車使用手機。
眼觀耳聽
就問你要怎麼告發行車使用手機,現在只要掛在手機支架上就可以爽爽滑了
台灣需要的是大量停車塔,不是大量的違停檢舉。

機車是台灣多數人使用的交通工具,會使用機車不外乎大眾運輸不發達或不方便。

政府應該是要想辦法解決“所有人”行的問題,而不是只針對行人來處理。
t183381
有沒有你空間一大東西就來越多的經驗? 如果有,那停車塔就是個屁
CHCHickenROW
altairchou 對啊,違規人都有家要養,所以不小心害人車禍死人都應該無條件原諒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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