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的癡漢 wrote:以台灣努力多年的司法改革看來..一樣的情形我看最多判個6年,3年就能假釋了,出來一樣繼續開車殺人加上還是個大學生,寫個悔過書抄個佛經,法官仁慈一下又能再減刑..台灣處處都想學歐美,真的該學的又不學 台灣酒駕致人死亡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有和解,判五年、關2.5年就可出來。殺至親在台灣都有教化可能,最多判20年,關10年就可以假釋性侵犯都快要可以開計程車台灣真是犯罪天堂
要看哪州要是藍州的話很可能因為所謂的"criminal reformation" 跟嚴重的左翼思想及對"人權"的嚴重認知偏差 關個幾年意思一下就出來了向加州人民共和國就是老放一些重大殺人犯出來危害社會 或者在武漢肺炎的時候把罪犯都放出來還拿納稅人的錢給他們花 甚至還買旅館下來當收容所
街角的癡漢 wrote:以台灣努力多年的司法改革看來..一樣的情形我看最多判個6年,3年就能假釋了,出來一樣繼續開車殺人加上還是個大學生,寫個悔過書抄個佛經,法官仁慈一下又能再減刑..台灣處處都想學歐美,真的該學的又不學 你搞錯了 哪要判6年?!台灣是酒駕者和危險駕駛的天堂撞死人的很多都是判6個月以下 可易科罰金連一天牢都不用做連那種罪大惡極 酒駕 飆車的撞死(幾個)人也最多判2年... 關一半時間大概又可以開始酒駕 飆車......... (對比樓主PO的14年.....)飆車炸隧道釀2死 富少賠1700萬元 判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