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s0609 wrote:…跟路人眼神交會???…



坦白講,當時真的”很不習慣”,本來也沒打算在那個非斑馬線也沒號誌的地方,”任意穿越馬路”,不過礙於對方好意…還是揮手點頭笑著走到對街;當然,這是違規行為,在任何地方都不鼓勵;
只是當時讓我心中爲之”震撼”的是駕駛人們的”心態”;來自台灣的我…根本想像不出如此場景;我平平一個站在路邊,傻乎乎的一個外國遊客,竟然就有如此”待遇”???
我不覺得這是用嚴刑峻法逼出來的,而是認真地都把對方”當人在看”;人不是行走的肉泥,感覺更像是未結識的朋友,或許下了車就可以喝著啤酒聊天了;所以…從很久以前,就蠻能理解在台灣人眼中,外國人那種”大驚小怪的誇張反應”;若互換立場…假如我沒成肉泥大概也嚇暈;
或許,不必心不甘情不願地,強迫自己去”禮讓”行人;放下敵意,先把人都當人看待就好;善意的眼神交會,應該是個不錯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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