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廢但是該立法管制.. 避免一堆阿斯巴辣 拿著相機當尚方寶劍... 甚至以為去偷拍別人違規 結果自己違規就沒關係希望那一天 檢舉達人能與 稽查 警察一樣.. 配戴政府核發 合格檢舉達人證 公開執法 而不是像現在跟狗一樣躲在路邊偷偷摸摸的偷拍 還一天到晚怕被人槌.. 連臉都不敢放 只能在網路同溫層取暖
沒有違規就不用怕檢舉,來一趟林口長庚對面小吃街觀察一個晚上,明明前後左右都有停車場,還是有一堆人硬要停在紅線上,更諷刺的是直接在停車場門口紅線停車,這完完全全就是駕駛欠幹。台灣各種路邊商店林立,這些商店不需要處理客戶停車問題,把這些風險跟成本全部轉嫁給其他用路人,才是目前違停亂象的主因。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加強各種路段取締,警察不需要勸導,直接開單,把所有違停的人逼走,罰到他們不敢再違停。店家生意少了,自然會自己想辦法解決停車問題,比如進駐商場或美食廣場,讓開車的人流主動去尋找這些商場來解決停車問題。當然餐點成本會增加,不過哪有什麼事情是不需要代價的呢? 還是這個時候,人命就變成不值一提?本人目前車齡接近20年,想用餐也是都先找有附停車位,或者周邊有停車場的餐廳,我也會跟周遭的親朋好友宣導這樣的觀念,可惜台灣人貪小便宜習慣,總是看不到廉價背後隱藏的各種風險與成本。所以造就這樣的用路環境怪誰?最終還是只能怪國民平均水準太低,祈禱大多數人守法根本是一種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