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想騎就騎上去吧看您們...(恕刪)
你講的很對!
說實在的,我近日很忙,沒時間陪特定人逐一回文打筆戰,我都跳著看文。他們似是而非的言論其實漏洞百出。
但無論他們怎麼扯,一樣無法上高速公路,只能在同溫層取暖;無論怎麼提升辯論技巧,還是無法改變行政訴訟和大法官全都輸的結果。
再過一百年他們還是無法上國道,但我們還是能開車上國道,氣死他們,哈哈。
彩 雲 間 wrote:
01就是一個討論區,...(恕刪)

,也不代表你論點沒有矛盾欸
說到這,你覺得誰才是豬隊友呢?tony333324 wrote:
高速公路均為高速事故, 重機上高速, 我們就不能避談此部分, 而且機車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故有很大的機會得到死亡.
1. 法律無法起訴死亡者
2. 有發生命案, 均為刑事是公訴, 檢察官自發性偵辦, 人命, 必須要上訴到最高法院
以上, 不管怎麼樣, 都跟死者無關
汽車駕駛, 不管對還是錯, 都要跟檢察官玩3個法院, 到定讞, 5年跑不掉.
你能不能回答我這問題要怎麼處理?
tony333324 wrote:
高速公路均為高速事故, 重機上高速, 我們就不能避談此部分, 而且機車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故有很大的機會得到死亡.
1. 法律無法起訴死亡者
2. 有發生命案, 均為刑事是公訴, 檢察官自發性偵辦, 人命, 必須要上訴到最高法院
以上, 不管怎麼樣, 都跟死者無關
汽車駕駛, 不管對還是錯, 都要跟檢察官玩3個法院, 到定讞, 5年跑不掉.
你能不能回答我這問題要怎麼處理?

kantinger wrote:
來問問
如果遇到下暴雨離交流道又遠
怎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