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10幾年的車。還真第一次發生。所以也不知道程序如何我肇責應該比較多。對方有受傷有全險。所以都交給保險公司事情到現在已經三個月。發生沒多久就有接到對方保險公司電話訪問之後就都沒有消息了後面有打電話問我們的保險公司。他們是說請我打電話問對方。恢復的怎樣。然後再自己去申請調委會但打給當初幫我們辦出險的車商。車商的專門理賠專員說:對方保險就會互相理賠。若都沒消息。代表已經處理好了我也有查詢我們的產險(第一)公司的進度。是寫已出單請問。已出單是什麼意思呢?請教一下各位大大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