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行車紀錄器不是望天鏡角度
參考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23686232229339
引文如下
以小編多年檢舉經驗,檢舉此類違規必須符合以下兩條件(通常兩要件必須同時構成):
1.行車記錄器必須有時速浮水印,雖然速度無法做為科學證據,但有速度佐證,開單告發成功率相對較高。
2.前車變換車道時,兩車之間距離應在一條車道線(10公尺)以內。以本案為例,該車在變換車道時與小編的車已距離不到10公尺了(看不見車道分隔線)。這樣,開單告發成功率也會隨之提高。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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