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左轉箭頭綠燈才是左轉專用時相,你的行進方向號誌應該是只有左轉箭頭綠燈,或是直行箭頭綠燈+左轉箭頭綠燈,就跟平常對向都是圓形綠燈差不多意思,可以左轉但是要注意對向車輛。台中市我知道的幾處直行+左轉箭頭並亮的時候,對向號誌都是紅燈,號誌這樣設定比較安全,其他縣市沒去過就不清楚了。
廖勁智 wrote:花蓮慈濟醫院前面的路口,對向直行車還是綠燈的情況下,這邊就亮左轉綠箭頭,綠箭頭不是應該在有保護時向下才會亮嗎?設計是不是有問題,還是是我搞錯號誌的規則了? 如果是在中央路三/四段中山路口,四個方向都是五顆燈號的三色號誌,四個方向的最內側車道都是左轉專用車道,左轉箭頭亮燈時,只准左轉專用車道車輛左轉行駛,四個方向的直行車輛都是紅燈,如果用路人發現路口三色號誌燈號異常,請盡速向交通局反映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