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外送員慘遭撞,誰該讓誰?


透過畫面可發現,事發當時趙男正沿著永春東路西往東方向行駛,該路段號誌為閃黃燈,但他疑似未減速通過路口,而行經閃紅燈路口的李姓外送員,則是攔腰撞上拖板車後板架。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
還以為是這兩天的事,結果是7月23日的新聞呀..…順便跟你說,24、25號這兩天會有颱風,你那邊還來得及放颱風假。
保羅 wrote:
誰該讓誰?


跳棋哥::大家都要讓我.👹
諸葛小花
防禦駕駛真的很重要~推[100分]
A辣愛怕跑
防禦駕駛真的很重要~推[100分]
閃紅燈的路口停車觀察再開,是會有丟臉的感覺嗎?
bbblee
有科技執法的話,所有的車都會停車再開
應該保障猴子的生命。


全罩帽子還噴飛....






誰讓都不重要,因為去報到了。
樓主應該沒有駕照,

不然應該要知道閃紅燈的那邊要停車再開。
兩邊都不冤枉
閃黃燈 > 閃紅燈
allenhuang1971
閃紅 停車再開 閃黃減速注意 但粉少人會遵守...都靠八字與運氣
樓主總是播接上網, 不過沒差.

事實是到底是誰撞誰?

閃紅燈該停卻不停就是闖紅燈

騎士是自己去撞拖板車,

怎會有誰該讓誰的問題?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我都會減速慢行 因為我怕被撞
而且我還是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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