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四輪大爺全責二哥是側...(恕刪) 這讓我想起10多年前汽車雙黃線從外側車道往左大迴轉我是騎在內側的直行車結果大迴轉那台被我撞到左邊後照鏡再往前一點的板金撞凹一個洞而我的機車是撞到後往前面衝之後往右倒機車右側整面都有刮傷後來我起來後汽車車主跟我理論說是我的錯我是覺得他要往左迴轉都不看後面有無車輛應該是它的錯我就說要不然叫警察好了當時沒行車記錄器這東西結果我和他吵一吵我不想那麼麻煩就沒報警我也只好放他走他離開時居然沒有要繼續剛剛的迴轉居然跟我走一樣的路直走?那它一開始幹嘛在雙黃線大迴轉害我摔車所以真的是不管什麼地方只要沒號誌路口都是被撞側邊的贏嗎?
20年前,會從撞擊角度推算誰先到路口但後來發現有搶快歪風,就很少會以誰先進入路口權衡肇責片中汽車駕駛可以主張已減速準備隨時停車,但在路口前的視角看不到左方來車;進入路口後,看到左方來車已來不及避讓。很小的機會,汽車駕駛可以爭取無肇事因素。不過就台灣大概率而言,汽車駕駛會被機車騎士以過失傷害追償全額修車費/醫藥費/工作收入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