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請我過去說有事跟我談
他說他被警察叫去(約半年前車禍碰撞)
當初對方驗傷僅擦挫傷
那時候雙方同意康復後和解,之後一直沒消息
大約三四個月後我跟朋友說你要聯絡對方趕快處理掉這事
後來朋友聯絡對方,說在復健要等到康復並收集醫療收據
我朋友表示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對方也同意,然後又沒消息了
之後就是開頭說的被叫去警局問話
雙方應該沒在現場,應該是我朋友有打過去問
對方表示沒有要告,只是他家人說快超過半年過追溯期,先去警局備案
目前韌帶斷裂開刀無法行走還在復健...
以上是我所了解的經過

我想問的是
當初公立醫院有照x光,驗傷僅擦挫傷,三四月後的聯絡也沒表示惡化
現在突然冒出韌帶斷裂開刀
對方是否要證明有因果關係?
文章關鍵字
既然有保險,就給保險公司的法務去擔心。
想要詐領保險金,保險公司可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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