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桿沒有收走酒駕仔守護到台灣


junsport1983
你打臉完後我有改耶[笑到噴淚]
太可惜了
簡姓駕駛丈夫,

描述的很清楚 > 已注意,而故意。

描述的不清楚 > 應注意,而未注意。

騎士都骨折了,不可能無肇責。
junsport1983 wrote:
你打臉完後我有改耶

教主 不要這樣亂說拉
這樣我承受不起會折壽
我怎麼可能會打臉教主呢?

你看看這篇

我可是超級挺你的A
你懂我的用心良苦嗎?


馬兄就是你跟我的共同敵人了
junsport1983
[拇指向上]
根據交通部的統計,酒駕跟超速都不是肇事主因,

大家不要大驚小怪了,吱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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