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縣市政府及各部會交通局官員。
吵了這麼久的行人穿越道路問題,一直吵吵嚷嚷到現在都沒搞定,為何不能在台灣,將曾經發生行人事故的危險路口,一律統一改全時相燈號!?讓各方向行人優先通過!!
這.......很難嗎?
真的要請一籠馬斯克來台灣開個(中華民國效率部),這些公務員才肯認真看待這麼簡單的問題.......再去改嗎?

危險路口改全時相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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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改呀,改了以後怎麼罰未停讓行人呢?國庫會少收很多錢。
不會改的,要改老早改了。
也不會一天到晚喊口號要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
台灣的交通問題改善
唯一的方法就是罰錢
不管什麼就是罰錢
低能又暴力直接的方式
fishtears
那當然呀,各個地方政府的小金庫呢,怎麼可能會處理呢
我覺得改的機率不大,最主要的原因不是交通罰單,而是更改不能僅限一個路口更改,必須整條道路全盤更改,所以這變得非常麻煩,所以在不變更為全時相燈號的情況下以行人提早綠燈行走已是最優解!
金銀俊 wrote:
奇怪的縣市政府及各部...(恕刪)


改這樣很棒。
金銀俊 wrote:
奇怪的縣市政...(恕刪)


部長:

我是來領錢的

我什麼時候有説來做事

ggggghhhhh
來製造對立的。行人與車輛的對立。至於交通好不好,不關他的事
金銀俊 wrote:
奇怪的縣市政...(恕刪)


要改什麼?

大貨車以上

隨便一條路都超速

要改什麼



交通部已經發函各縣市政府推動行人專用時相,至於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有沒有積極處理,就是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的責任了。

依據憲法和地方制度法,各縣市交通屬地方自治權限,由各地方縣市政府全權負責管理。中央政府交通部僅有「適法性監督權」,而無「適當性監督權」。也就是地方政府只要不違背任何法律,就算是所作所為不適當,中央政府也無權置喙。
【讓各方向行人優先通過!!這.......很難嗎?】
應該不容易。交通號誌的切換時間協調,是門大學問。有沒有開過沿線路口很多,紅綠燈不同步的路?安不安全?很安全,因為根本開不快,綠燈一過,下個路口就紅燈。有沒有走過五叉路口?只比一般的十字路口多一條,號誌等待時間長很多。
要行人專用燈號,就要更多等待時間,如果大家都同意以時間來換行人專用燈號,就這樣做吧!(要大多數人以時間換安全,吾人以為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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