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警察大人全責啦。
苗栗機車騎士違規拒檢逃逸 與另輛機車對撞倒地受傷被逮
https://lai-media.net/news_view.php?new_sn=77231&new_csn=3104
昨(2)日上午9時10分許,苗栗警察分局文山所員警於復興路與維祥街口,發現一部普重機車左轉彎未打方向燈,欲上前攔查時該駕駛竟然突然加速駛離,警方擔心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不敢貿然攔車,結果該車於玉維路口與另輛機車對撞,男騎士倒地受傷被逮。
警方初步調查鄭姓男子(50歲)因騎機車左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見警方於對向一時心虛駕車高速逃逸,沿途行徑各巷口均未停讓及減速,最後於苗栗市玉維路與光華街口與陳女(25歲)騎乘之普重機車碰撞;警方對雙方駕駛實施酒精檢測,均無酒精反應,鄭男逃逸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駕駛雙方均受傷由救護車送醫救護,警方針對鄭男危險駕駛行為,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喔 nice

感謝熱心騎士,被撞捕獲歹徒。吱吱吱。五告雖。
不過警察應該頒獎才對。
逃跑的應該是紅色機車。

上面這張圖是來自新聞。
事出必有因。不但被移送法辦,被撞的騎車,也不用告。一併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