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停自家騎樓遭檢舉挨罰 他提告:不良民眾浮濫檢舉

AutoAK47 wrote:
看01漲姿勢

姿勢長了

記得要給分喔!
8米的道路,兩側配上1.5米與2.5米的人行道,國土署要求的是16米的淨空空間

只要你的騎樓是在這16米的範圍內,那就是要開放的公設騎樓,不是能封起來的私設騎樓
政府不去做一條專用人行道,反而侵占私人土地便宜行事
黑豆爸爸
如果在容積率上已經有給了好處,空出騎樓給行人就不是便宜行事!我喜歡騎樓,但是現代新大樓都是沒騎樓設計居多!
ccs911
好啊,我也贊成用公告地價徵收,拆屋做人行道。
舊式透天 都有騎樓 地是私人的 花錢買的 卻不能停自家車 導致 自家車 下班 還要到處找停車格停

我覺得法令 有問題 鬼島

新建案 有新法規 但舊式房子 法規?
chenchu0322
法定騎樓不就是以前的法規,是你不想正視而已,有法定騎樓的建物,2F以上就是獎勵容積讓你蓋到路緣了,所以1F要讓出來給人家走不能停車,想停車可以,整個建物2F以上多出來的容積拆掉退縮,重新申請建照
檢舉得好!
他喜歡據地為王、妨礙行人通行,
歡迎繼續檢舉這種不要臉的!
開車上路不懂交通法規,真的很恐怖!一天到晚會被檢舉~
騎樓還有分公有私有?你說是你家的一部分,用牆圍起來啊!這樣車庫不是更美?如果牆可以合法建起來,就信你。
很多違規不是「對」的,只是警察不會主動查察,是當接獲檢舉才會處理,台灣的問題就是,有些事平時不處理,大家誤以為合法合理,將錯就錯,搞不清楚是非。
退縮騎樓地範圍已經讓你免計建蔽率、大樓的開放空間更是已經獎勵容積樓地板面積,別再說是私人產權為何不能停車或作為私用,因為當初在申請建築時已經得到好處了!
stoak wrote:
汽車停自家騎樓遭檢舉...(恕刪)

政府不做人行道,偏偏要搶私人土地 當騎樓 通行
有的道路直接開下去,讓你房子都沒騎樓,
所以重點在,讓你們韭菜百姓在互啄騎樓問題,真正原因是沒做人行道
chenchu0322
如果政府硬要做人行道,在既有建物道路狹窄的狀況,也是以公告地價徵收私人地而已,要這要民眾會更反彈吧....法定騎樓的法規先有才有法定騎樓蓋出來,所以享受獎勵容積的同時,把騎樓讓出來給人走,完全合情合理
steailie wrote:
我覺得法令 有問題 鬼島

新建案 有新法規 但舊式房子 法規?

所以為什麼要推動都更?就是要把8米道路與兩側各4米的人行空間重新建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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