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篇你貼的初判表警察不是已經把法條寫給你了嗎?道安99-1-2是不會Google法條?還是看不懂中文寫的法規?換言之, 你們雙方都有違規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他們會看初判表上寫的去算肇責比如果覺得警察是亂寫, 可以花錢去鑑定&打官司, 警察不會鳥你愛超速+鑽車沒被收走就已經該謝天謝地了
如果有標線標誌要依標誌標線為主,法條引用也沒錯,你不能在內側快車道超車,即使沒寫禁行機車。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