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騎一條小巷子,經過幼稚園,
對方機車停在右手邊忽然切出來要迴轉,
我是直行車,已經騎快到他旁邊來不及剎車就撞到他的前車身,
有報警,他和警察說他切出來前有看後照鏡沒看到我
(??明明那一條就沒有岔路口,我也是直行時速20-30
我是說我有剎車但來不及撞上去
人都沒受傷,只有車子擦到
這樣他有可能全責嗎?
對方只有強制險,我有跟我的保險員說,
保險員說我可以先修車(後照鏡掉下來),我要自己先付錢,
要跟機車行要估價單,修之前要先和對方說,
請問我要怎麼和對方說?
我也有保第三責任險,如果我也有責任,
保險公司會幫我出錢嗎?之後保費會增加?
因為是第一次出車禍,比較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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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應該是先問有沒有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