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狐狸 wrote:檢舉制度在亂就在於檢舉人完全不用承擔後果要減少這些拿檢舉當精神科藥物使用的人出來亂就只要讓他們承擔檢舉失敗的行政成本就好(雖然我內心期待應該要承擔指控的條例罰金) 贊成檢舉人在檢舉失敗後要承擔相對金額罰款被檢舉人如法院駁回罰單也算檢舉失敗建議承擔罰款為該罰單金額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