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理由很簡單路口10公尺違規停車,不看紅線
詳細如何繼續看下去
(原文刪除了)

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路口沒紅線,被桃園警察開出罰單,違規停車

地點 : 桃園區東園街21號
填單單位 : 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
開出法條56-1-1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理由是違反55條規定
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內臨時停車。
(55條規定就是這些地方禁止臨停,為什麼禁止? 因為該條就說臨停會罰錢,反過來說就是這條禁止臨停)

結論
▲該車主違反55臨停、又升級,變成56的停車。
▲路口違停不用看紅線
(若有警察不會開單,請拿出這篇給他看)
誰是低能兒 被開紅單剛好而已 駕照是用屁股換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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