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師 wrote:保單放上來一目瞭然 口說無憑說的都是廢話
我的機車給大...(恕刪)
如果是己方錯出險一次+3分(對方錯理賠不加分),基本分3分變6分,未來一年未出險-1分逐年減回去,不小心連續2年出險+6分變9分或更高有可能終身拒保,因為不讓你保分數永遠降不下來
因為分數所有保險公司都可以查詢,如果分數很高通常一間拒保就代表所有保險公司都拒保,也不用想去別家保,除非你的分數在臨界別家剛好能接受
所以看金額,小錢可以認虧,因為不知道是機車違停位置把路堵死才刮到還是路很寬對方未注意,如果是單純對方未注意可以申請調解,看對方收據合不合理(可以先去貼膜店問一下),合理就賠三成,不合理叫他告你,法官最多就判三成,甚至免賠都有可能
但如果是機車把路堵死讓對方無路可走就要問有經驗的人了
保險原則是小條的可以自己吸收,出險留給大條的,不管怎麼使用不要被終身拒保,不然以後買車都要找人頭來買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3 年度 基小 字第 1892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小上 字第 13 號民事裁定
個人積分:59分
文章編號:92096011
傀儡師 wrote:
我的機車給大兒子上下...(恕刪)
直接這樣說吧!上面說違停三成這個概念,對於財損來說,根本不是這回事,我停在那邊沒有移動你自己來撞,肇責在哪?但是這屬於行政處罰,所以要吃罰單。
所以呢!對方理論上自己全責,那假如真的73去分,對方要求償車體包膜部分要自行舉證當時車體包膜所花費的單據,我想沒多少人真的拿得出來,你都有第三人了,保險公司能賠就會賠,車體包膜這種連上法院舉證都難的東西,我自己是不管對方怎麼跟我吵。
記住!這次事故沒有人受傷,所以只會有民事損害求償,這是要自己繳裁判費的,對方如果真的要為了這點包膜錢去告,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對了,對方是保時捷應該有保車體險,如果車體險能出險,早就有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了。
所以對方自己來要就知道為什麼是對方車主自己來要。
可以自己包個小紅包跟對方看能不能吃個紅和解也可以,也可以不理對方,或者你想賠他車膜就受損那部分的重新包膜金額。
自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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