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24743分
文章編號:92155357
好像真的機車族是端不上檯面的次等公民
機車文化是次等文化
有沒有好好的重視一下
機車駕駛 從駕訓班 考照 到後面的 宣傳 教導 處罰
道路 好好設計 好好規劃一下
去看看那個啥機車瀑布
以人數來說
20%的一人汽車 佔用了80%以上的路面(流量)
80%的機車族 只能使用剩下的20%路面(流量)
然後到底要不要兩段式左轉研究到現在還不知道 一下廢一下又說廢了增加車禍比例
政府都不把機車族當人看
現在有這種機車族見不得人的狀況也不奇怪
另外車輛來說政府心態就是歧視跟偏見
明明在台灣大有可為的機車改裝配件
被政府看得好像十惡不赦一樣
台灣明明傳產 機械加工產業 跟德國日本"學習"很久 功夫不錯了
然後機車產業這一塊還落後於東南亞
人家機車生產銷售外銷數量都不少
頂級殿堂motogp比賽都有了
台灣把機車改裝視為飆車族
各種不合理法規嚴格限制
總之 從 人/駕駛素質 車/規格 環境/路面
政府從來沒有在機車族上好好下功夫
唯一做的一件好事 是幾十年前強制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這是我印象中唯一政府對機車族的政績
個人積分:27957分
文章編號:92155444
個人看法是立法機關要針對違規後駕駛資格重新去審視,特別是危險駕駛、酒後駕車、不讓行人部分,應直接撤銷駕照,並且限定年限後才可報考。甚至入法規定把駕照擺放在可辨識的位置。杜絕無照駕駛的情形。畢竟國家核發的執業執照是公開資訊,無論是醫療院所、工地、製造廠所,皆有其相關規範。
執法單位也不應該處於被動執法,不舉報就無作為是滋養僥倖心態的原因之一。
特別是偏郊地區對見警率是無感的,時常看見巡邏警車對臨停車道車輛(併排)無作為。
再不然就是驅離,也不開單。殊不知違規者已經臨停超過十分鐘有餘,足足影響十分鐘通行該路段的人車。
為何有些公民不甩警察不尊重執法人員,甚至敢對執法人員大小聲或動粗?原因是有些執法人員不像在工作,像是在演戲,導演要你演的時候才演。當這個既定印象逐漸擴張,怎麼會尊重這種職業的公民呢?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