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後續注意事項與合理賠償金額

12/6事情經過~我們家9歲妹妹要過巷子路口、遭巷口水果攤貨車擦撞趴在地上、雙手有小破皮、腳上瘀青、駕駛離開現場、我從便利商店走出來、沒看見車子、妹妹在路邊似乎嚇傻、我聽妹妹描述經過跟傷勢、車子有輕輕A到她的腰倒地、她說她知道是巷口賣水果的老闆、當下我騎車到水果攤詢問是否有撞到人、對方開口就說:喔!那是你女兒喔!叫妹妹走路要看路、當下我打斷問對方為何不報警、你有肇逃嫌疑你知道嗎?對方回說他有行車記錄器、他有問妹妹還好嗎?妹妹回應說還好、手破皮、之後對方就開車離開!我載著妹妹不好跟對方爭執、就掉頭離開。
我於是載著妹妹到交通隊報案、調閱監視器、我想知道發生經過、妹妹站在路口有左右搖頭看車、在跨出第一步時水果車就撞到了妹妹、車子有停下來、監視器拍的角度只有車子駕駛座這一面、妹妹被撞到是副駕駛座的前面、駕駛沒有下車、經過2~3分鐘後車子開離現場、我24秒後出現
晚上對方傳簡訊來(圖下)
我想請教各位、因為我老婆跟對方有交關過、但是對方的處理過程讓我有加害人在檢討被害人的感覺、我後續該如何讓這件事故來談合理的金額?(3天過去了!對方還在怪妹妹自己沒注意、還是堅持他沒有肇事逃逸)
如果態度還是這樣、請問我和解金應該開多少?是不是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階段就和解?
肇事逃逸、後續注意事項與合理賠償金額
salon_212 wrote:
對方回說他有行車記錄器、他有問妹妹還好嗎?
妹妹回應說還好、手破皮、之後對方就開車離開!
我載著妹妹不好跟對方爭執、就掉頭離開。

所以他有畫面

先跟他要畫面保留證據

願意給就好,不願意就.........

當然九歲妹妹會說還好

但是離開就不對

要不要去驗個傷???????

賠個五六千,應該可以吧

外加水果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salon_212
有驗過傷了!承辦警官休假中、我們做完筆錄有通知對方來交通隊做筆錄、行車記錄器應該有給警方、只是也有找對方做筆錄、不知道有沒有提供給警方、我也是在等警方值班後看能提供行車記錄器給我了解真相
salon_212 wrote:
承辦警官休假中、我們做完筆錄有通知對方來交通隊做筆錄、行車記錄器應該有給警方、只是也有找對方做筆錄、不知道有沒有提供給警方、我也是在等警方值班後看能提供行車記錄器給我了解真相

如果是我

我會先問對方

行車記錄器的影片

在哪????????

在警方那當然ok

但萬一洗掉了呢????

保留line對話紀錄

不會到時又說影片

神秘消失之類的.........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天國一輝小寶寶
salon_212 為什麼不用line先問對方,影片怎麼處理???小心警察休假回來,影片已被對方洗掉了!!!到底有沒有交給警察????不是自己憑感覺用想的,是要問清楚對方!!!!!
salon_212
確實!我在請我老婆詢問對方行車記錄器影像、我等警員值班時在詢問對方有無提供行車記錄器檔案、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要求警員給我釐清當下狀況
遵守交通規則很重要
所以他的對話留檔,有妹妹說不用報警的證據嗎?
salon_212
目前沒有辦法知道對方行車記錄器的狀況、交警表示不予提供、不過妹妹9歲應該也是要通知法定代理人同意
salon_212
據我們家妹妹說、就只問她還好嗎?妹妹回還好、對方就開車離開了
肇事逃逸跟你要不要告傷害 是兩件事情

假設第一時間駕駛有跟小朋友確認,肇逃可能比較難成立。

但傷害罪記得6個月內提告
小朋友聽到要"報警"一定下意識說不用的!!!
但是對方應該"下車察看"傷勢!
就算沒事也要跟對方家長聯絡一下!
並且留下聯繫電話以免有什麼變數!
當然最好還是報警!
看起來對方也有誠意解決~~~
好好談一下應該可以圓滿!
salon_212
我今天會氣是因為有釋出誠意但又在話頭檢討被害人
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如果是我我會先問對方...(恕刪)

洗掉根本沒差好嗎 樓主都說是巷口 如果是路口 不管有沒有斑馬線一律行人優先 小貨車就是全責
小孩真的不得離開視線

運氣算不錯只是撞倒擦傷

後續就是賠償金喬不定就上法院

這件事嚴格來講對方肇逃責任可能會高點 , 但不會100%全責

至於如果是在斑馬線上, 那對方大概就有可能全責,不過我是不太清楚帝王條款配上139條 ,會變成什麼情況。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9 條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salon_212
確實是我們夫妻不應該、以後真的要注意!保險公司有跟我聯絡過、我表示等初判表出來在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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