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以前高速公路還是兩線道時

省油的甜蜜點實驗出來就是90公里
覺得不合理那也沒辦法
想開快多耗油是個人踩法選擇
不讓超速車也是合理的部分
只能說樓主多慮了
要相信實驗的結果
Harvey norman wrote:
這種錯誤的教育遺毒一代傳一代

非也,你看考照甚麼時候考過高速公路怎麼開了?沒有
對,就是沒有各自自由發揮....才會現在這種鳥樣。
諸葛小花 wrote:
鄉民歸剛黑北貢才是最...(恕刪)



讚讚讚。我當黑臉。






花哥當白臉。
諸葛小花
真的很多鄉民在網路上不斷亂講話啊,重點是管理員還真的完全不管[笑到噴淚]
nerdwannabe wrote:
內車道為超車道 有需要超車才使用

沒有超車需求, 但是右側沒有安全空間離開 才能繼續行駛


高工局網頁是這樣說:(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
A.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B.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意思很清楚,只要以最高速限就能繼續行駛內車道
而且是最高速限,沒說超車道可以任意超速
有問題的是所謂最高速限是依據錶速?GPS?加不加寬限值?
(不要扯絕對速度,除了警方準不準?的測速設備,誰說的都不算)
既然要講規定,不要自行延伸腦補或只挑自己尬意的講呦
Moonlighting
經過超速罰單驗證, 我的GPS跟測速照相幾乎一致, 建議超車魔人本著驗證精神測試一下
眼觀耳聽 wrote:
不就又是一個常被檢舉的


就真的很多國家沒有這種制度
中華民國要獨步全球嗎?
與道路何干!

現今從駕訓班開始即在教錯誤觀念!

馬路上可見駕訓班道路駕駛訓練車,皆錯誤的行駛最內側車道慢慢開,此舉避開了外側車道車種混流的複雜,降低在道路駕駛訓練發生意外的機率,又符合道路駕駛訓練之要求,且讓駕訓班破財機率、保險費升高危機降低。

變相地讓國內駕駛上路就往內側車道擠,慢慢開是遵循駕訓班所教,若開往中、外側車道遇混流大、小車種即膽顫心驚,只能繼續龜內!

反正大言不慚地說自己分分秒秒皆能維持最高速限,再腦補自己阻止欲超速之人,此欲仙之感總比丟臉的承認自己不敢開往車種混流的車道好吧!
其他國家交通違規, 都深怕以後保費工作出問題, 就只有台灣不怪自己只會怪政府, 真的是交通教育失敗

PS: 我強者同事在美國出差自駕, 連續3次租車都有交通違規, 現在租車公司已不給他租車了, 所以要怪美國政府道路規劃有問題嗎?
bbboywind
你同事是故意的,他只是不想當開車的那一個。 吱吱
葉梓楓 wrote:

因為這句使多少駕駛只要慢就是安全其他都無所謂,




道路全部封閉, 肇事率 = 零,
人類全部滅絕, 就沒死亡率

一些人慢速, 理由是超速會死,
-> 為何不走正常速度呢, 又沒叫你超速

的確極少數的確走太快, 人類反應沒那麼快導致車禍

應該要兼顧速度, 安全性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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