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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733338
之前家人車禍,因為有個認真負責的保險專員(這位保險專員因為多年負責我們的保險,其實早已是朋友關係),您提的項目,她都有幫我們列出(包括有些醫療行為是之後發生的,現在也可以列入理賠,例如必要性美容)。
不過,您提的金額可能會造成誤導,強制險理賠上限好像就是200萬(最高則是加上醫療共220萬),所以從原本20萬變成350萬,應該是提出的理賠申請,但強制險最高應該就是220萬,剩餘的部分,就是由肇事車主或保險(有保險由保險、沒有保險就是車主)。
不過有一點比較慘的是,通常有保任意險的大多是會負責任的車主,而不負責任的車主則是大多沒保任意險,也就是說,若遇到沒保險的車主,有蠻高機率會遇到擺爛的,偏偏有些項目沒有辦法將債權轉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先支付給你,再由保險公司去向肇事車主要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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