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我們上下班,很常見的畫面。

我不認為,他要變換車道。因為它撞擊分隔島。還有先撞到後方車輛。

怎麼都沒感覺。




不要一打方向燈馬上換車道
我在想發這種文章,如果被管理員收回。

不知道版規是不是要改。

6.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會進行處理。

這有助於交通之宣導。管理員帶頭違反第六條。

反社會。反政府喔。
Xantia_L wrote:我不認為,他要變換車道

他是要做PIT,結果看不懂英文,搞反了車尾撞車頭~

PS:反著看就是超級標準的PIT,5個10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Freshness
樓主:從標題就看的出來,連國道警察自己的觀念都不正確。「打燈後變道速度」跟「變道前是否已確認後方安全」,兩者不存在必然關係,而兩者哪個更為重要?哪個才是本次事故主因?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傲笑憐 wrote:
他是要做PIT,結果...(恕刪)




換車道不看照後鏡也不加速,擺明要插進內線龜速行駛,這種人應該要吊銷駕照!!
有一情境
他打燈時秒看了後視鏡
內側車剛好加速近乎平行
進入鏡片盲區
確認後視鏡看到那後方車輛還很遠
(其實是看到下下一台)
直接變道沒有遲疑
(還要稍微擺頭確認尤其是黑紙仔)
就被撞到了
ANDYSNOWFOX
疑問,這樣從內線超車就不對啦,從內線超車不都是看右側後照鏡嗎?
BlueSky5230
沒有規定不能右側超車,只是你右側超車的風險大於左側超車,站在立法者和執法者立場,當然是希望駕駛人員選擇「風險可以控管」的方式。
方向燈是提示後車,但駕駛也得用眼睛看一下後方,不要開得像是在沙漠一樣自由。
白車駕駛下車後,氣噗噗的說,我都打方向燈了

你要減速剎車讓我才對呀
神奇天鵝
方向燈不排除出來選立委 !! [挖鼻孔]
活該

爽啊
駕駛應該從美國來的,以為在阿拉斯加開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