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民眾檢舉不能只做半套,半套只會養出鼠輩


做事的態度應該是要嘛就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就是不要只做一半
開放民眾檢舉不能只做半套
半套只會養出人人得而株之的膽小娘砲鼠輩,專門幹狗屁倒灶的鳥事
培養不出北捷英雄 !


檢舉蟑螂狂掃台中!同路段200車遭殃 警民全崩潰


開放民眾檢舉如果是個美麗的錯誤,那就將錯就錯,但不要只做一半

在美國檢舉他人違規,若違規人願意申訴,裁決所應該指定時間讓兩造當面釐清真相

若是惡意檢舉,檢舉人會被處罰,這種都是相對應的東西

我在美國的經驗是交通違規,若你知錯不想上法庭可以直接繳罰款

若不服可以按通知時間出席交通法庭,若開罰單的交警未出庭作證,法官當庭判無罪。

中華民國的制度常常是做半套,造成檢舉人有權但無責任

後面就會出現檢舉蟑螂抱著惡搞別人的心態在檢舉

要做就要全面性的執行到底才算完整



至少有五項好處

1. 檢舉方可以知道自己檢舉的事項是否正確
2. 讓被檢舉方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3. 可以讓大家更清楚交通法規
4. 洗刷中華民國是行人地獄的恥辱
5. 更可以培養出北捷英雄,搞不好還更勇猛





讓我們中華民國再次偉大吧!

懇請大家支持




既然都要上法院說清楚了

有沒有覺得保護檢舉人是脫褲子放屁的東西? 檢舉別人其實也是有責任

上法院大家認識認識不是更好嗎?

大家說好不好啊?!

各位趕快敦促選區立委去推動吧 !



豆豆先生是被人檢舉多到不爽,想跟檢舉人面對面來對質?

最終開單的還是員警,又不是檢舉人,應該是員警與被檢舉人對質才對!

真要說,也只有故意引人違規的檢舉人(EX:台中C.C.哥)才是不應該的!
allen20347
好啊,那就請一堆檢舉魔們別不舉就到處幹幹叫討拍....
立委:你誰啊? 你還沒資格跟我講話!
linkedinterg
60%民意[100分][100分][100分]
Harvey norman wrote:
中華民國的制度常常是做半套,造成檢舉人有權但無責任

紅線就規定不能臨停,警察也沒在用力抓,真的如你所說…. “中華民國制度常常是做半套”  
linkedinterg
沒在抓就打電話檢舉啊,來了也不抓就市長信箱啊
好市多摩君
都說是臨停了, 打電話叫警察來也是讓警察白跑一趟或僅驅離, 法規在那邊有罰鍰, 就是做半套都不抓也不讓用路人幫忙
違規仔都作全套
Harvey norman wrote:
開放民眾檢舉...(恕刪)










光四天連假

惡意闖紅燈、左轉道直行

看了十幾起

請問這需要對質嗎?

浪費司法資源?

台灣不缺垃圾!

尤其這種文章

MdfkR
光這四天的闖紅燈我大概看到8起,真TMD只有誇張而已
是阿不能只做一半 應該恢復全部都可以檢舉 紅線停車 滑手機恢復可以民眾檢舉才對 不然檢舉還有條件多麻煩
沉默Q
反正至少還沒有縮減太多就還好
士庭
反對檢舉的民眾這麼多?反對繳稅的民眾有多少?
Harvey norman wrote:
開放民眾檢舉是個美麗的錯誤,那就將錯就錯,但不要只做一半

在美國檢舉他人違規,若違規人願意申訴,裁決所應該指定時間讓兩造當面釐清真相

若是惡意檢舉,檢舉人會被處罰,這種都是相對應的東西

我在美國的經驗是交通違規,若你知錯不想上法庭可以直接繳罰款

若不服可以按通知時間出席交通法庭,若開罰單的交警未出庭作證,法官當庭判無罪。

中華民國的制度常常是做半套,造成檢舉人有權但無責任

後面就會有檢舉蟑螂抱著惡搞別人的心態在檢舉

要做就要全面性的執行到底才算完整



既然都要上法院說清楚了

有沒有覺得保護檢舉人是脫褲子放屁的東西? 檢舉別人其實也是有責任

上法院大家認識認識不是更好嗎?

大家說好不好啊?!

各位趕快敦促選區立委去推動吧





繼續 檢舉重大違規
自己犯法,怪其他不犯法的人
難得沒犯法,又搞其他不犯法的人
低賤人口才是社會亂源

很多時候根本不是政策有問題,還是民眾有問題
只要是屎,什麼都能壞
樓主有在美國開過車嗎?肯定是沒有!
如果美國平均素質是60分的話
台灣差不多會在6分
拿台灣跟美國相提並論是哪來的自信

就自己自駕的經驗
台灣的駕駛平均素質連泰國大馬都比不上了,現在居然還跟美國相提並論
linkedinterg
看就知道你沒在美國開過車[偷笑][偷笑][偷笑]
Atom133
單論交通現況 如果美國60分 台灣30分我相信  大陸呢? 6分貼切吧 那裡亂象真的也不是蓋的 甚至瞠目結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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